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金坛区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年报义务,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还未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1年,金坛区将1029户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僵尸”企业212户。
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介绍,自2022年3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去年,金坛区新增市场主体21936户,该类市场主体均须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市场主体在填报年报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困难,可以向区市场监管局信用与风险监管科咨询,也可以向所在地分局咨询,科室咨询电话82299031。
此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还没有年报的生产经营者,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和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来源: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