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减量控大”工作,着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张掖公安交警现对辖区存在逾期未检验(截止12月16日)的、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分批次予以公布,请车辆所属相关企业负责人、管理人、驾驶人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曝光台(一)
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
大型公路客车逾期未检验
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
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
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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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举报邮箱:1992213441@qq.com
执法监督电话:0936—8253653 0936—5999280
编辑:曹 静
编审:吴来祝
审核:刘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