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人取点儿现金,手机下载个手机银行app软件,一两天就能躺赚几百、几千元。”
如果现在有这样一份不费事儿就能赚钱的工作,你会不会心动?
就在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反诈宣传时,仍有一部分人,心怀侥幸贪小便宜,为小利甘愿献出电话卡、银行卡给犯罪分子充当洗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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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一男子梁某为了“搞钱”,将银行卡给诈骗分子使用,钱没搞来,人就入狱了……
寮步公安分局在开展“断卡”行动时,抓获了一名嫌疑人梁某。据梁某供述,其在多个平台有欠款,生活拮据,近日,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问其是否想赚钱?想的话,带上本人得银行卡来找他。
听信了对方的话,梁某前往某酒店,寻找电话中的男子。见面后,梁某与男子在酒店外一辆车内碰面,男子要求梁某拿出银行卡、手机,并将手机解锁,随后下车背对着梁某一番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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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后,男子回到车内,要求梁某拿纸写下手机解锁密码、银行卡密码。
随后又下了车……三小时过去,男子要求梁某前往某银行,将其银行卡内的2万元人民币取出,梁某照做。成功提款后,男子拿走2万,口头承诺梁某每提现1万元给予提成三百元。
然而,这只是男子的空口白话,梁某未拿到任何提成。后来的大半个月,梁某提供的2张银行卡不时有款项存入、提取。
警察蜀黍:“你没问过转进你银行卡里的是什么钱吗?”
梁某:“对方说不要多问,我就没有再问了。”
根据两张银行的交易记录显示,收款合计超33万元,基本已被骗子转走或提现。目前,梁某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东莞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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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实名制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等,严禁外借、转卖。
一旦这些支付工具涉及到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帮信罪。大家在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小便宜,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