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浙江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则大学生创业鼓励措施。
按照浙江相关政策规定,毕业5年之内的大学生到浙江创业,可以申请10万块钱到50万块钱之间的无抵押无担保创业贷款。
这些贷款不仅可以享受贴息,更关键的是如果大学生创业失败之后,10万以内的贷款由地方政府代偿,超过10万到50万这部分由地方政府代偿80%,剩下的20%由银行代偿。
可以明显地看出浙江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是非常拼的。
看到浙江这个政策之后,估估计很多大学生都有去浙江创业的冲动,毕竟在创业过程当中可以申请10万到50万,万一失败了由政府买单,自己不用承担任何风险,这是多美的一件事情。
但事实上事情并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
首先大家要弄清一个概念,代偿并不等于不还。
在浙江推出这个政策之后,很多人都简单地理解为由政府代偿之后,借款人本身就不用偿还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所谓贷款代偿,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帮你偿还贷款了,而别人之所以帮你偿还贷款并不是因为人家好心,而是因为你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他帮你做了担保。
一旦做了担保,在借款人还不上的时候,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这就是贷款代偿。
现在贷款代偿并不少见,目前很多地方都有贷款代偿的做法,比如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就跟保险公司合作,假如借款人还不上之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代偿。
再比如有些地方特别针对大学生或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贷担保,在这些人群贷款还不上的时候,相关部门就代为偿还。
但是代偿并不等于不还。
实际上在相关部门做出担保措施的时候,他肯定已经跟借款人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里面会明确提出,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先由担保机构代为偿还,然后担保机构可以向借款人继续追偿。
甚至有一些担保机构为了以防万一,还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做一些反担保措施。
比如对于浙江省所说的由政府代偿创业贷款,并不是大家创业失败了,一分钱都不用还了,而是在大家创业失败之后,为了减轻大家的负担,由浙江相关创业基金代为偿还。
这些创业基金在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过程当中已经做出了担保,所以他们只是在正常地履行担保义务。
但是在创业基金代为偿还之后,他们仍然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这部分资金,除非借款人没有任何能力偿还,创业基金才会把这笔坏账核销掉。
而且在实际申请创业贷款的过程当中,也并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便申请,一方面是创业基金会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了才能提交到银行去。
另一方面,在创业基金把项目提交到银行之后,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资质审核,包括对借款人的项目可行性,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措施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只有符合条件才有可能给你发放贷款。
而且在大学生创业失败没能力偿还贷款之后,并不是说创业基金马上就代为偿还。
在创业失败之后,如果贷款还不上了,银行仍然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催收,要求借款人主动还钱,同时在创业贷款逾期之后,银行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将不良征信上报到央行征信系统。
另外在欠款人贷款还不上之后,如果借款人有相关的抵押物,银行仍然可以要求法院通过拍欠款人的资产用于偿还。
除非借款人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资产,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且连续逾期超过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这时候继续催收也不可能得到偿还,这时候银行才会要求创业基金代为偿还。
但这里面大家一定要注意了,一旦这笔创业贷款由创业基金代偿之后,在征信报告上会单独列出来,一旦征信报告上有“代偿”这两个字,征信基本上就变成黑名单了。
提到黑名单,很多人可能简单地理解为逾期比较严重才算黑名单,比如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这种情况。
但实际上除了逾期比较严重之外,包括止付、冻结、呆账、代偿都是常见的黑名单类别。
而且出现代偿这种特殊情况,基本上可以肯定贷款至少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甚至有可能达到半年以上,这种情况更严重。
从目前各大银行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征信报告有“代偿”这两个字,你不论是申请信用卡还是贷款,都有可能随时被拒绝。
由此可见,所谓的代偿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一方面是大家能不能申请下来是一个大问题,另一方面即便能够申请下来的,你并不是完全就没有任何顾虑,并不是创业失败了马上由政府代偿。
政府代偿更多的只是一种担保措施,在政府代偿之后,如果大家有能力还款,当地创业基金仍然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所以到底要不要申请这些创业贷款,大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见钱眼开,在申请创业贷款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的项目可行性,自己的还款能力等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