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8年,离婚1年,突然发现自己房产、账号都被冻结,原因是前夫欠下数百万元债务,人家起诉要她一起承担。
对于遭遇渣男、独自坚强的女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是巨大的。
以这个女人为共同被告的借贷官司,日前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
在中院的这起宣判后,女人还要再去应付其他法院的一系列同类官司。
(这样的借条,债权人们递交到法院有一大堆)
离婚第二年,发现自己的房产、账号统统被冻结
人到中年,回望过去只剩下苦笑。
晓利(化名)2003年结婚,老公在杭州做二手车生意,经济还算可以,两人婚后有了一个女儿。
但是后来晓利老公迷上了赌博。
2008年,晓利检查出身患宫颈癌,随后住院进行手术,从她确诊到手术期间,老公从没去医院看过她。
出院后,女人心冷了,带着女儿独自前往上海工作生活,和丈夫从此分居。
2016年9月,在分居的第九年,两人协议离婚。由于没有共同财产,且多年没一起生活,女儿归晓利抚养,两人很快办好了离婚手续。
2018年5月的一天,晓利去银行办理业务,被告知:账户被法院冻结。随后,她又发现自己在老家的一套住房也被法院查封。“这是我离婚之后买的,是我和女儿的全部依靠啊!”晓利几乎奔溃。
老公的恶习让她身背上百万债务
晓利从杭州某法院了解了案情。
原来前夫在2016年6月至12月,以各种名义向他人借款。从时间上算起来,借款有相当部分是发生在离婚前。
目前,杭州某法院一审判决的这一起案件,是其中一个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讨20万元借款,以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晓利列入共同被告,要求两人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向晓利杭州的户籍地邮寄送达了起诉书和开庭公告,但是晓利常年在上海,并不知道此事,邮寄无果,法院又进行了公告送达。
晓利也没看到,最后法院缺席判决男人和晓利在10日内归还债权人借贷款20万元以及利息3.6万元。
而男人早已不知去向,法院由此查到晓利名下有财产就实施了冻结。
再审的庭上,男方的父母、姐姐纷纷为她站台
弄清事情原委后,晓利委托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应诉。
由于晓利没有就一审提出上诉,所以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来律师再进一步查询,发现晓利前夫在其他法院还有多个借贷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所以,这一次在中院的再审能否翻案事关紧要。
律师马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并向执行法院申请了暂缓执行,收集了可以证明晓利和前夫分居的全部证据。
在再审开庭中,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说,当时出借款项时,晓利前夫口口声声借钱是用于父亲治病,还有女儿就读贵族学校,所以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并且债权人的请求没有超过20万,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算是数额巨大而超过了家庭开支的范畴。
这一边,晓利的代理律师则把庭辩的重点放在,证明晓利和男方长期分居,而且男方的借款没有用于所谓的共同生活。
在庭审中,晓利的代理律师先后申请了男方的父母、姐姐等亲属出庭作证。
一个赌徒的众叛亲离在这个官司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父母说,儿子很多年杳无音讯,当年的借款也没有拿回家来过,我们哪有得癌症啊。
姐姐说,我也在上海,弟弟也欠了我十几万,我在上海做点小生意,和弟媳(指晓利)经常来往的,他们夫妻在离婚前确实已经有七八年没联系了。
人证再加上之前的调查,所谓的女儿读贵族学校等都是男人借款谎言,女方常年居住上海有居住证为证等等。由此两人分居两地,没有共同家庭开支等相关事实,形成证据链条。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案借款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理由是晓利和前夫长期分居,缺乏家庭安定生活之外观,本案又是发生在两人离婚前三个月。
该案的胜诉,对于晓利来说,意义重大。她将拿着证据去积极应诉在其他法院数百万元,同样被列入共同被告的债务纠纷。
虽然该案数额不大,但是却非常具有代表性。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明确的提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钱江晚报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