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即表明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信用卡合同关系,若持卡人透支后未按信用卡领用协议、章程的规定按时、如数还款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信用卡透支交易本质上是金融机构向持卡人出借款项,发卡行收取息费违约金不应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进行确定,而是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
杨某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并签署了《信用卡申请表(个人卡)》,杨某某在申请人处签字确认知悉并遵守信用卡章程、已阅读并了解信用卡领用合约、《安全用卡须知》《自助还款业务协议书》,并自愿遵守合约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上述合约签订之后,银行同意杨某某的申请并向其发放了信用卡,但杨某某持有并透支消费该卡后,经银行催告仍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偿还透支款项。遂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某偿还所欠本金、利息、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与银行自愿签订《信用卡领用合约》,该合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杨某某办理信用卡实际使用后多次逾期还款已构成违约,银行依据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要求杨某某全额偿还所欠款项本金并按领用合约约定收取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信用卡是我国银行系统经批准发行的、为资信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购物及存取款提供服务的信用凭证。其作为一种便捷的信用支付工具得到广泛使用,但随着移动互联网向数字时代快速演进,银行卡网络支付日益增多,信用卡透支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和改善的同时,也伴生着相关法律风险。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且连续逾期超过三次以上还未还款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导致不能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在使用信用卡时要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谨防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