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消费金融一年十几亿的利润,有多少是靠侵犯用户权益榨取的呢?
撰文 | 木音
出品 | 消费金融频道
10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对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的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及催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点名批评。
从招联消费金融涉及的违规事项来看,多数集中在2016年至2019年,其中仅收取的不当服务费就高达近八千万元。招联的业绩位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头部,违规收费或对其业绩也有较大贡献。
消保局指出,2018年以来,招联金融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在营销违规方面,招联消费金融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此外,招联消费金融还存在对合作第三方商户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消保局列举了招联消费金融对合作商管控不力的三项具体问题:
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
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
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催收方面,招联消费金融也因催收管理不到位被点名。消保局称,招联消费金融一方面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进行电话催收,对客户造成骚扰;另一方面对委外催收机构考核不严,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招联消费金融被通报后,以往借款人投诉招联消费金融的内容也就被坐实。消保局表示,招联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自2015年成立至今,招联消费金融一路高歌猛进,在去年更是以超14亿的净利润登上持牌消金榜首。2016至2019年,招联消费金融营收15.3亿元、41.63亿元、69.56亿元、107.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4亿元、11.89亿元、12.53亿元、14.6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招联消费金融净利润增速接近300%,直接跨入净利润10亿的持牌消金序列。规模大肆扩张之后,增长开始出现疲软,数据显示,招联消费金融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收60.23亿元,同比增加30.76%;实现净利润5.78亿元,同比减少18.56%。
在扩张过程中,招联消费金融的放贷规模虽然上去了,但声誉并不好,曾多次因营销、催收等问题被用户投诉。此前,有用户反映招联金融涉嫌通过虚假信息诱导客户还款,用户在还款后信用额度被无故冻结,不能继续循环借贷。
招联金融旗下的好期贷在宣传中给出0.029%-0.0495%不等的日利率,即年利率在10.44%-17.80%之间,但有用户反映其好期贷的日利率高达0.09%,年利率达到32.85%。
今年九月份,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银保监会对产品设计、销售、内部管理、与第三方合作、互联网保险等领域存在的消费者保护乱象进行整治。仅过去一个月时间,招联消费金融就因乱象缠身被列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