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面恢复车驾管等各项公安交管业务正常办理的基础上,已停止执行大中型客货车漏检免予处罚政策,并于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行驶证副页签注的有效期限,提前预约办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业务,逾期未检验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随着免于处罚政策的停止执行,公安交管部门自8月1日起已开始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罚。按照要求,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对于检验合格标志申领业务,目前本市已有6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可供车主选择。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要求,对于符合6年免检政策的机动车,在免检期内应每2年申请一次检验合格标志。随着检验标志电子化的实施,以上车主在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内可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具体操作为:先将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处理完毕,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线上提交有效期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即可下载或打印新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于不符合六年免检政策的车主,则需按期上线检测。目前各检测站实行预约检测制,车主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线上机动车检验预约,按照预约时段前往检验。在上线检验前,应保证良好车况,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并携带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前往各站点上线检测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将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规定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焦轩 郭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