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冰
7月5日消息,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加强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的筛选标准:“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并要求,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异议制度;建立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除制度等。
值得留意的是,深圳将建立健全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政府、行业协会、网贷平台三级披露机制,“运用深圳信用网、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及各网贷机构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披露本市或本平台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信息。”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