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由于不了解其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或是因疏忽大意、故意拖延等原因,导致每年都有大量驾驶人被记分后却逾期未参加驾驶证审验的情况发生,此时再驾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将被罚款200元。如果按规定三个记分周期逾期不参加审验的,最高准驾车型还将被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规定:凡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根据规定持c证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的(每个记分周期记分未达到12分)满六年后直接到当地车管部门换证,不需要每年进行审验。
截至2018年11月初,共有23253名相关驾驶人驾驶证记分后逾期未审验,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持a1、a2、b1、b2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如在本年度有违法记分须到辖区大队接受3个小时安全警示教育(可跨区办理)”。
为方便相关驾驶人自行查询,哈市交警部门将对相关驾驶人名单按照姓氏进行划分并陆续分批公布,具体人员名单请关注“哈尔滨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其中,首批发布的驾驶证记分后未审验的驾驶人姓氏为“安、白、曹、崔、杜、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