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湖法)因螃蟹捆绳超过0.5公斤,水产摊被执法部门处以罚款。没想到,水产摊的老板拖着不肯缴交,结果被加处多一倍的罚款。近日,湖里区法院针对行政机关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裁定。
原来,2020年8月26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江头市场某水产摊待售的螃蟹绳子超重。执法人员将捆绑着绳子的螃蟹一称,总重是7.78公斤,去除绳子后又称,螃蟹净重7.26公斤,绳子重量0.52公斤。换算起来,绳子占螃蟹自重的比例为7.2%,超过5%的合理范围。而且,这个水产摊还无法提供待售螃蟹的上市凭证、供货商资料及销售票据。
2020年11月19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责令该水产摊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因销售捆绑绳重量超过规定的标准,没收销货款523.5元,并处罚款4288.75元。
今年5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又向该水产摊发出了催告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但是,水产摊的经营者陈老板迟迟不肯交罚款。
为此,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向湖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没收销货款523.5元,处罚款9288.75元,并加处罚款9288.75元。
不久前,湖里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审查认为,本案中,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决定在行政主体、行政程序及行政依据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准予强制执行。如果水产摊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还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法官还说,如果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可能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扣划存款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