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交警三大队依法扣留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
7月28日中午,交警三大队接受市民举报称,早上8:50左右,在升州路中山南路路口,一辆摩托车的驾驶员是穿着拖鞋骑行的。
随即,三大队民警电话联系了摩托车驾驶人陈某,7月29日上午,陈某如约而至。
经查,陈某对于自己穿拖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中山南路行驶时,有三股直行车道的情况下,未在最右侧车道通行的两项违法行为,予以认可。随后,民警要求陈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而问题就出在这张保单上,保单显示,陈某是在7月28日15:41购买,也就是说,陈某在驾驶的时候,该车是处于脱保的状态的。民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之规定,对于陈某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40元(两倍交强险罚款)、100元、50元,共计罚款1190元。
陈某说:“交强险,一直是车行帮着买的,也是我疏忽了,夏天比较热,穿拖鞋凉快一点,平时骑的时候,也有不好习惯,会骑到其他车道,但是对于今天的处罚,我都是认可的,以后一定注意。”
在此提醒各位摩友,摩托车出行越来越流行,但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交强险不可缺,穿拖鞋骑行更加不安全,愉快的便捷、一切的潇洒、所有的拉风、完全的耍酷、彻底的方便……都有绝对的前提,守法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