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市民蔡先生步伐轻快地走进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经侦大队。
一见到办案民警,蔡先生连声说道:“太感谢张警官了,不到一周就替我追回了被刷走的一万块钱!”
民警赶紧辞谢,又递过一扎包好的百元钞票,对蔡先生说道:“您太客气了,这是一万元现金,现在退还给您,请清点一下。”
“不用不用,数量肯定没错!这锦旗是我的一片心意,张警官一定要收下!”蔡先生笑言。
“这是我来单位后收到的第一面锦旗,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您破费了,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工作的认可。”
粗大市民来报案,茅箭公安展神威
原来,今年国庆节期间,蔡先生在外吃饭时,不慎丢失了装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的钱包,他也很快挂失了相应的银行卡。10月11日,蔡先生无意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显示没钱了,一查询竟是当天上午被人在柜员机上取走了1万元。蔡先生心急如焚,马上赶到茅箭公安分局报案。
一开始民警还纳闷,这卡都挂失了,怎么还能被取走钱,结果蔡先生说其他的银行卡都挂失了,只有这一张工商银行的工资卡没有挂失。心大的蔡先生表示,原本卡里没有多少钱,想着这张卡一直和微信绑定,日常都在用,为了方便就没有去挂失,谁知赶上单位发工资,卡里有了一万多元,转头就被取走了。
在了解大体情况后,茅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于11月4日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蔡先生的描述以及查询的银行交易流水,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是在茅箭区人民南路的一家邮政储蓄银行atm机上进行了取款,便立即赶往该银行调取了取款现场的监控录像。但由于atm机处的监控设备老化以及当天的强光影响,视频里几乎看不清嫌疑人的脸。
虽然线索中断,民警却没有妥协,仍然反复查看当天的监控视频,希望找到隐藏的案件线索。当看到嫌疑人取款时身穿橘黄色外套,颜色十分抢眼,民警突然就有了主意,再次调取了当天银行外部所有监控视频,经过多方查看,终于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那抹黄色,还有一张清晰的侧脸照。随后,通过技术比对,民警迅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郑某,案件正式告破!
此时,距离立案还不到一周时间。
切莫盗刷信用卡,违法犯罪必被抓
嫌疑人郑某到案后,面对民警的询问,主动交代了盗刷被害人银行卡1万元的犯罪事实。其表示是在饭店卫生间的垃圾桶里捡到了蔡先生的钱包,当时钱包里只有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他遂将钱包带回了家。过了几天,郑某发现似乎没有人知晓这件事,公安机关也没找上门,想到以前有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做银行卡密码,他便想试下卡里有没有钱。
10月11日上午,郑某带上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来到自家附近的邮政银行的atm机,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作为密码挨个尝试,最终发现一张工行卡里有1万余元,便分两次转走了1万,随后便将钱包和卡一并丢弃。
11月5日,嫌疑人郑某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表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是典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此外还包括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以及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种情况,以上情况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莫伸手,一时糊涂要不得;莫贪心,违法犯罪必被抓。(王文军 陈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