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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10分钟,停车半小时”
随着东莞汽车保有量激增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僧多粥少”
对于很多司机朋友来说,
“停车难”真是让人心塞塞~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的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草拟了《东莞市优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于昨天(8月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标准完善了各类停车设施计费方式,缩短计费单位时长,由原来每两小时缩短至以15分钟或30分钟,降低短时停车费用,停放时间越长缴费越多。
停车费到底怎么收?
超时后每15分钟计费
日最高限价70元
《方案》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路内设立非繁忙时段,满足周边社会车辆夜间停放需求。结合现状,市发改局对四大类停车设施分别设立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
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方案一中一类路段繁忙时段首小时5元,超过一小时后每15分钟收费3元,超过3小时后每15分钟收费4元,每天最高限价70元。
方案二
对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时段超过一小时后每15分钟收费标准少0.5元,每天最高限价为65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首2小时小车3元,首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1-2元;旅游景点和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设施首2小时小车5元,首2小时后每15分钟0.5元,日最高限价35元;社会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车设施首3小时内小车5元,首3小时后每30分钟计收1元,日最高限价32元。
具体哪些停车设施执行新标准?
根据省有关规定,此次调价对象主要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具体包括:
(1)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
(3)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5)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6)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
除此外的其他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
会对我们的出行有影响吗?
《方案》指出,优化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是大势所趋,这有利于进一步促使停车供求关系回归理性,保障政府价格列管的停车场地泊位使用率和流动率、差别化收费有效引导车辆停放使用,缓解“停车难”状况。
调整后对市民出行的成本影响不大,虽然本次方案缩短计费时长以及24小时内最高限价标准对比现行收费有所提高,但政府价格列管的停车设施数量占全市停车设施总数比例有限,除此之外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等配套停车设施不受方案影响,市民的出行成本没有明显增加。
此外,新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折扣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绿色发展。鼓励供需矛盾不突出的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
有意见怎么办?
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从8月5日起,《方案》在市发改局尊龙平台登录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号码:0769-22830690;
电子邮箱:dgsfglk@163.com。
此外,市发改局还将组织停车行业及专家学者召开专题、座谈会。按照定价有关程序规定,开展组织召开调整停车收费专题座谈会等工作。完善方案后,计划9月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素材来源:综合东莞阳光网、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