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享受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权利
却不遵守按时还款义务?
当心信用卡还款纠纷拖沓成信用卡诈骗
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
“被告人薛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随着法官落下法槌,薛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其不讲诚信的行为,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期间,被告人薛某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申领了信用卡进行透支,后因无还款能力而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发卡行通过打电话、发信函、派员上门等方式多次催收,薛某仍一直逾期未还款,并通过更换尊龙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截止案发时,薛某仍欠银行本金共计人民币150608.65元。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薛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对其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使用信用卡后
要按照规定及时清偿透支款
信用信用
有信才有用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的信用卡用户
持卡要讲信用
刷卡一定要量力而行!
案例来源:涟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