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法律咨询消息在微信群里闹得沸沸扬扬,其问题就是一名失信人的女儿在这学期放假时,老师通知该学生,下学期不能在本校就读,需转学!但是具体学校老师的答复就是自己去找。
该学生就读于一所当地不错的高中,9月份就要读高二了,但是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这个家庭措手不及。
孩子的父亲曾经是一家饭店的老板,经过多年的经营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凭借夫妻两个的努
力2018年拿出大半积蓄在省会城市全款买了房,房款170万,计划2021年月1日交房。
随着疫情的爆发,饭店的生意一落千丈。家庭也陷入了困境。孩子父亲考虑着等房子交房了就拿到银行抵押拆出来一部分资金来缓解压力。
离交房还有几个月,但饭店的人工以及租金到期急需用钱,于是找私人借贷50万用于资金周转。借贷的期限为半年,利息也还在承受范围内。
随着疫情被逐步控制,饭店也慢慢的好了一点,虽然比不上疫情前,但是起码可以维持着日常开销。
一晃时间就过去几个月,眼看离交房剩十几天了,也没人联系自己。因饭店在离省会50公里的周边城市,没有及时的去了解房屋情况。等孩子父亲去买房的所在小区时,发现了大批的维权人群。经了解才知道自己所买的房屋没办法交付,其原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孩子父亲去找销售顾问询问情况,答复的结果是销售公司也没有结到款。最终孩子父亲去询问银行,看能否退房。银行的答复令人绝望: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全款购买的期房合同是有效的,如需退房只能与开发商交涉,或者起诉开发商拿回房款。
经过了解该开发商目前已处于严重负债情况,拿回房款的可能几乎没有。除非有开发商接手这个楼盘建好,那么起码房子能拿到手!
最终孩子父亲回到家将事情的情况给家人说明了,现在家庭的最大问题是那50万私人借款,剩下一个月就到期了,必须筹钱去还掉。
孩子父亲东拼西借的筹来20万,剩下的30万完全没办法了,找到借款人协商也没协商下来,将饭店转让也因行业不景气无人接手,最终欠款还是没能还上。
2022年4月,借款人起诉了孩子父亲,法院判决立即还款,最终强制执行未能归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到此时孩子父亲也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影响有多大,知道今年6月底,孩子接到学校转学通知。
咨询了律师后得知,失信人对子女的影响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其女儿读的学校并不是什么贵族学校,是一所民办高中,收费标准稍高于一般学校。与学校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教育局规定的标准就是不能读这所高中了。
现在孩子的父亲在努力的联系这当地的公办高中,也不知道结果如何。
疫情已经3年了,被破产的企业和个体不计其数,仅2021年,全国新增“老赖”134万,这预示着134万个家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2022年的数据预计会超过2021年。
主观上成为老赖,受到惩罚无可厚非,但是那些被迫成为老赖的人能否得到一些宽容的对待。
就此事笔者咨询了律师朋友,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但是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的因酌情处理,暂时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但因事态的继续发酵,相信会有相关政策出现。
群里的许多朋友也唏嘘不已,大家都明白,如果疫情的持续,经济的持续下滑,可能下一个老赖就是自己。
2022年6月据统计,全国负债人数达:1.7亿,逾期率已达:42%,如果这个数字继续增长,那么所谓的征信系统即将崩溃,信用系统也将无任何意义。
在我们大部分普通人的眼里,我们只想活着就行,花费几代人的积蓄买的房,最后交不了房。老百姓还不能说,继续为那个烂尾楼还着几十年的房贷。我们断供了就会成为老赖,就会影响到下一代,开发商的孩子享受着最优质的资源。这真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