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机主已被晋中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市民拨打部分晋中市手机号码时听到了这样一段彩铃。这是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县区法院对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强制设置的失信彩铃。
记者近日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期一周的 “利剑出鞘”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名单、设置失信彩铃、罚款、拘传、拘留等多种强制措施,集中办理了一批有财产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 “骨头案件”,取得了丰硕战果。
强制设置彩铃“业务”开展后,2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30余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甚至有些单位在公布的“黑名单”中发现有员工在列,这些单位相关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工作效率和执行到位率大幅提升。
据悉,晋中市在整个行动中,共限制高消费188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7例,拘传176人,拘留34人,冻结、扣划银行存款7098.7余万元,发放执行案款3010余万元,发放执行救助款18.5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8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