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催收借款人苦不堪言 法官提醒:严禁暴力催收
目前国内催收行业存在诸多乱象,为了催促借款人还款手段层出不穷,给借款人生活和精神上带来巨大的压力。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借款人郎某对信用卡欠款本息不持异议,但第三方催收各种施压骚扰和电话轰炸让其心有余悸、苦不堪言。
2018年10月,郎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承诺愿意遵守领用合约(协议)的各项规则。被告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并出现逾期。某银行提交的余额构成表显示,截止2020年5月19日,被告信用卡尚欠借款本金63989元、利息13624元、分期手续费2860元。
面对信用卡逾期,某银行一般将此类案件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催收无果再行诉诸法院。因催收人员普遍的学历都是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做事较为莽撞且不考虑后果。
自此以后,郎某天天接到催收人员各种催收信息和电话轰炸,还通过电话短信疯狂骚扰和恐吓借款人的亲友,甚至威胁上门和到单位催收。资金断裂的困苦和过度催收的双重压力使郎某生活和心理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由于郎某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欠款的弱势地位,当催收人员过度催收时其只能默默承受。庭审中,郎某强烈地表达了其对过度催收的不满。
经办法官当即告诫某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采取过度催收、暴力催收等非常手段,严重干扰了借款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如造成严重后果要负相关法律责任,手段过于激烈甚至可能转换为犯罪。某银行承诺落实合法有序催收流程规范、后续的监督等工作,确保催收人员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法官提醒:严禁暴力催收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当前,国内债务催收行业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实现债务催收行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化解不良资产累积风险,完善金融治理体系与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然而,目前国内催收行业存在诸多乱象,缺乏有可供遵循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及稳定繁荣。金融债务催收存在两方面乱象:
一是重业绩、轻催收。大多数金融机构评估催收人员业绩主要根据其对借款人的收款量,并根据收款难度进行区分评估,遵守流程、合规催收仅仅是激励政策中一个次要的考虑因素。
二是催收手段层出不穷。有的催收人员通过围堵、纠缠、骚扰、威胁、恐吓、曝光等软暴力或者直接暴力手段侵犯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催收人员伪造“律师函”、“逮捕证”吓唬借款人,甚至与派出所民警串通,将借款人骗至派出所要挟逮捕,已然触犯我国的刑法,构成犯罪。
为此,监管部门屡次针对暴力催收下发各类严格监督文件。2020年7月,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与有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各省市也纷纷响应,如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向其会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委托催收欠款,应切实保护借款人及无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催收外包机构的催收从业人员应无犯罪记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不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此外,《通知》也明确表示,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对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骚扰,禁止暴力催收,不得向无关第三人透露借款人逾期贷款金额。上述监督文件彰显监管层反对过度催收、暴力催收的明确态度和严管催收的暴力行为的坚定决心,这无疑是遭遇暴力催收的借款人的“福音”。
在此,经办法官提醒:1、金融机构应选择专业的催收团队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催收工作,加强催收培训,严格催收准入,明确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催收行业的阳光化、职业化、法制化发展,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2、借款人遇到相关不合理不合法的催收行为,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进行报警处理,或者就催收造成的损失及时提起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