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信用卡消费。信用卡,本质上就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消费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这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样,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构成犯罪,那信用卡欠款,会构成犯罪吗?
先给大家介绍以下一则案例:
2018年1月,李大强在建设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使用前期,李大强每月均按时还款。但从2019年3月至7月,李大强开始透支消费,截至2019年8月,李大强共透支7万元,在此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向李大强催款,李大强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透支的款项。
银行将李大强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大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信用卡欠款不还,是会构成犯罪的。但并不是一逾期不还就构成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根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状况、透支的用途和透支后的表现等情形综合判断)
2、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
3、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判刑多久?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与金额有关,具体如下:
恶意透支数额:
5万—50万之间,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50万—500万之间,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人会问,如果自己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刑了,也被并处罚金,那么刑满释放后还要继续偿还信用卡钱吗?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为图一时消费之乐,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笔者建议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理性消费,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进行使用。当无法偿还欠款的时候,要积极主动与发卡银行沟通协商还款方式,千万不要采取逃避、拒接电话、转移财产这种极端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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