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渝银处罚公示〔2021〕4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四宗违法违规行为,分别为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及时备案个人前置系统用户。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16.6万元。
周敏时任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运营科技部总经理,对该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周敏处以罚款3.5万元。
张艳时任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原合规与内审部)总经理,对该分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张艳处以罚款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前三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69%;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自持有广发银行15.65%股份。
以下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