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凌雄 魏昆)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通过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85后小伙方某拖欠信用卡借款本金30037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鉴于方某家人患病导致经济不宽裕,法院多方调解后,原告某银行同意给予方某18个月(每期返还3039元)还款宽限期分期返还上述借款本息。
经审理查明,85后小伙方某2013年8月15日向原告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一张,多年来方某一直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并按期还款。近两年来,由于家庭变故以及家人患病等原因,导致方某无法按约定返还借款本息。截至起诉时,宋某拖欠信用卡本金30037元、利息6297元及违约金15220元。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但方某早已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双方由此涉诉。
案件受理后,被告方某表示其有还款意愿,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庭审,希望法官考虑其特殊情况并给与帮助。为减少诉累及诉讼成本,克服当事人不能到庭参与诉讼的难处,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最终决定运用微信远程开庭审理该起信用卡纠纷案。庭审中,法官通过视频方式,一方面,本着善意文明的柔性司法理念,查明案件事实,仔细核实证据材料,核实方某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另一方面,考虑到方某家庭变故以及家人患病等原因,积极建议某银行体谅方某的实际困难,给与方某必要的宽限期。
最终,在法官耐心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方某同意于调解书生效后18个月内(每期返还3039元)分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30037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达成协议后,法官将调解笔录通过二维码发送到原被告双方手机上,双方核实无误后通过手机现场电子签名确认。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