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贷8000元,提前还款需要支付本金、利息、担保费共计近1.4万元。这样的遭遇正在不少人身上上演。目前,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砍头息”等网贷乱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不少借款人深陷网贷泥潭而不能自拔
● 一些网贷平台涉嫌虚假宣传、违规营销金融产品,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开展集中整治;借款人也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当权益受损时要敢于依法维权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
□ 见习记者 张守坤
去年10月,来自安徽的大二学生李子健(化名)从一网络贷款平台贷了8000元钱,约定分期12个月还款。贷款前,他特意咨询了该网贷平台的客服,确定除了利息没有额外的费用。然而,当年11月第一次还款时,除本息外,平台还要求其支付每个月550元的担保费。
感觉被骗,李子健要求提前还清贷款。网贷平台则要求其全额支付12个月的利息和担保费,加上本金,共计近1.4万元,且态度强硬。因害怕家里人知道自己在外举债和影响征信,李子健无奈通过向同学和其他网贷平台借钱还了这笔钱。
李子健的遭遇,当前正在不少人身上上演。《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目前,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砍头息”等网贷乱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不少借款人深陷网贷泥潭而不能自拔。多位专家指出,一些网贷平台涉嫌虚假宣传、违规营销金融产品,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开展集中整治;借款人也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当权益受损时要敢于依法维权。
网贷需要交各种费用
变种砍头息层出不穷
贷款5000元、实际到账4500元,而本金和利息都要按照5000元计算。这是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的张杨(化名)两年前的一次遭遇。那时,他刚离职又没找到工作,为付房租在一家较为知名的网贷平台申请了贷款。
“当时仔细询问了对方有没有其他费用、利息高不高等,对方答复没有其他费用、利息低,我才贷了款。没想到签了协议后,对方立即以手续费为名扣掉了500元。”张杨回忆说。
这种出借人给借款人放贷时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钱的行为,叫作“砍头息”。2019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714高炮”高息网贷,“砍头息”也为人所熟知。
记者调查发现,当下,直接扣除借款本金的“砍头息”已经较为少见,而以手续费、征信费、担保费、查询费、发款即需支付利息等名目变相收取“砍头息”的情况较为多见。
“还有一些网贷平台要求借款人同步购买会员、保险等服务,或购买虚拟物品、商城商品等,这些都是变相的‘砍头息’。”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说,收取“砍头息”的形式多种多样,判断的关键在于借款合同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是否一致,在贷款前或贷款后短时间内有没有其他的强制收费。
采访中,有借款人向记者反映,其于今年1月15日在一家保险公司网贷7万元,分期36个月,签订协议时对方承诺没有任何额外费用,可偿还欠款时却发现,对方将借款与保险捆绑,每月除还本息外,还要缴纳875元的保费,3年下来仅保费就要3万多元。后来经不懈投诉,对方同意返还保费且不再收取。
在另一名借款人的指引下,记者下载了一款旅游公司的app并找到其网贷页面。记者发现,如果想要借钱,必须开通其会员。该借款人说,他于今年7月和10月分别借了3笔钱、每笔2000元,借款期限均为一个月,每一笔借款都要开通一次会员,会员费219元,而会员服务并非是自己所需要的。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任超说,“砍头息”本质上说是高额利息的预先扣除,其行为在法律上定义为非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和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款人可以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和利息。
“现实中存在刚发放贷款,就要求借款人先返还大量利息的情况。借款大多是为了应急,过早的要求其还款、还利息,让借款人难以享受到借款利益,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期限计算利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
有借款人提出:“砍头息”是否为诈骗行为?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分析,“砍头息”中涉及的虚假宣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甄别,究竟是在真实情况基础上的“夸大其词”,还是完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而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是区分一般虚假宣传与诈骗行为的关键。
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
网贷平台被大量投诉
“砍头息”只是网贷乱象的一个缩影。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很多app和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大量网贷广告和进入端口。“额度高、利息低、手续方便、放款快”几乎是这些网贷平台的共同口号,有的甚至打出了“零利息、可循环使用,最高免息××元”广告。
在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视频下方的评论区里,有不少网贷推介广告和链接。记者在其中一条视频下留言“急需5000元,有人帮吗”。没过一会儿就收到了十几个人的私信,向记者推荐各种网贷平台。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些网贷平台均被大量投诉。
“我借了6万元,万元利息最低2元,而且申请方式特别简单,点击视频下方链接,输入手机号和身份信息就能申请了。最高额度20万元,5分钟到账。”这是短视频平台上的一则网贷广告。
今年年初,正上大三的小陈想买一部手机,看到上述这则广告后申请借款2000元,分期3个月。然而,利息和逾期违约金都比他预想的要高很多——每月利息50元左右;加上不到半年的逾期违约金,网贷公司要求其偿还近4000元。最终,小陈在家人的帮助下才还清了借款。
在小陈的指引下,记者也下载了该网贷平台,在完成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后,记者输入银行卡账号,填写了个人基本信息、资产信息以及紧急联系人等,完成以上信息后即可提交借款申请。
该平台借款期可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记者尝试发现,借款1万元,分期12个月,每月需还款923.95元,12个月共需还款11087.4元,平均一天利息近3元,借款期限越短利息越高。因记者未走完全部借款流程,后续是否有其他费用不得而知。而逾期费用计算复杂,包括逾期违约金、服务费、催告费等。
在“黑猫投诉”平台,网友对该网贷平台的投诉量达4.2万余条,均为“欺骗诱导贷款”“年利率超过30%”“高利贷”“暴力催收”等投诉。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贷平台与美容、培训机构相互勾连,通过夸大宣传、诱导消费等形式,忽悠消费者购买自身经济实力无法承受的消费项目,签订“美容贷”“培训贷”等。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发现,一些案件揭露了“培训贷”套路:培训机构在面试求职者时,对其进行技术测试,以测试结果不合格为由通过“话术”诱导求职者进行培训,承诺培训合格后高薪就业,推荐求职者与其合作的网贷平台签订借款合同。
为了解“美容贷”情况,记者以准备隆鼻为由加入了一个整形整容交流群。当记者提出预算不足时,多位美容医托主动加记者为“好友”,“为了美花点小钱很值得”“很多小姐姐都选择贷款分期”“利息低、负担小”,极力推荐“美容贷”。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统计,“诱导消费者办理美容网贷”是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美容美发类投诉的集中问题之一。
暴利驱使致屡禁不止
加强监管和依法维权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对网贷乱象问题高度重视。2019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同年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范网贷行为。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套路贷”也是被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
然而,为何网贷乱象屡禁不止?
在任超看来,严管之下,很多机构和平台仍对违规网贷趋之若鹜、铤而走险,根本原因是暴利所致。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资产、信用等方面的审核要求较高,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无法及时得到贷款,存在需求;另一方面,平台的分散性和手段的隐蔽性,让监管机构很难将此类违规、违法行为完全清理干净。
孟强认为,这些app和网络平台,都构成电子商务法中明确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地位,如果它们只是简单地提供一个交易场所,那么其责任和义务相对较轻;如果参与放贷,或没有参与但对放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明知的,而不制止、不整改,则平台经营者将和放贷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龙非指出,这类含“无抵押、无担保、无征信、低利息、放款快”等内容的网贷广告,实际上又包含“砍头息”等各类费用的,已经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此外,有的网贷平台可能根本不具备放贷资质,涉嫌违规营销金融产品,部分平台还涉嫌侵犯用户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开展集中整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一定条件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定先行赔付义务。为进一步规范网贷平台,龙非建议,从民事赔偿的角度强化平台责任,推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先行赔付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网贷的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网贷平台的监管,应当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规范化、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机制为基础,使得各监管部门得以共享网贷平台的相关金融数据,进而对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研判。”谢澍说。
如何防范网贷平台设置的套路和陷阱?
孟强建议,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追求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同时要提高判断能力,不要被一些表面“福利”所迷惑。在签订相关贷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避免不公平条款和陷阱。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依法维权。
“可以向相关协会和执法部门投诉、咨询律师、提起诉讼等,如果遇到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孟强说。
“有借款需求的群众,一定要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切勿轻信网络或者手机短信中的小广告。对于打着正规平台的旗号进行宣传的,要进行核实和确认,避免上当受骗。”龙非说。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