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提供我的驾照 我的身份证
还有我的银行卡
刚开始的时候是承诺说5000元
后头真正下来 他们说过两天
我们要给你10000元的
”
通常来说,申请贷款会较为重视个人征信,即使因忘记还款而逾期,经提醒也会及时还款。
然而,发生在云南的这起案件却与一般情况不同。
云南曲靖,某二手车贷款公司办公点的负责人李先生发现,有15名贷款人逾期未还款。经提醒后,这些客户依然态度强硬地拒绝还款。
李先生报警后,“赖账”的贷款人竟然也陆续报案,声称自己被骗了。
借身份,办贷款
15名贷款人之一的李超(化名)向警方详细介绍了自己被骗的经过。
先前,他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急需一笔钱。一个朋友得知后,向他分享了一个赚钱的方法。
朋友表示,他认识一个办理二手车贷的中间人。如果李超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别人贷款,根据所贷金额,李超就能得到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好处费,而且还贷款的事情也不用他操心。
在朋友的介绍下,李超联系了这名中间人陈建旭。陈建旭向李超打包票,贷款办完后,李超并不需要还月供,他们还满三个月贷款后,贷款公司会结清贷款,李超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报酬。
根据陈建旭的要求,李超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和一张今后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拍照发给对方。过了几天,陈建旭告诉李超,他即将配合办的是一辆二手宝马车的车贷,贷款数额高达近20万元。之后,二手车贷款公司贷款专员刘晶(化名)上门来找李超签贷款合同,走完全部流程后,终于办完了贷款手续。
没过几天,贷款就下来了。银行发来的短信显示,李超每月应还近6900元,需还款36个月。与此同时,陈建旭给他转账了相同数额的月供,让他还款。如此还款3个月后,按照陈建旭的说辞,此时贷款已经结清,李超就可以得到先前说好的10000元好处费。
谁也没想到,等到第4个月,银行的还款提示又来了,这次李超并未收到月供,于是赶紧联系陈建旭,不料早已被对方拉黑,之前介绍他做车贷的朋友也联系不上对方。
李超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先抵押,后放款
其他几名报案的贷款人和李超有相似经历,虽然对接他们的中间人不同,但这些中间人都承诺,办理贷款后会给他们好处费,并且他们不需要还贷款。等贷款下来后,这些中间人全都“消失”了。
这15名贷款人平时收入较低,但是办理的都是二手名牌豪车车贷,贷款总额高达270多万元,警方认定这是一起骗取二手豪车贷款的诈骗案。
经过调查,警方查明,这15笔车贷都由贷款专员刘晶经手办理,但她却称对骗贷毫不知情。
刘晶说,作为业务员,她的任务就是寻找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找到客源后,她首先会通过公司内部软件预审一下客户征信,看看是否符合办车贷的要求。贷款人的征信预审通过后,刘晶会帮他们申请贷款。
办完一系列手续后,刘晶会告知二手车商,将车辆过户到贷款人名下。过户成功后,车管所会发放车辆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这时刘晶就把车辆登记证拿回公司进行抵押。
贷款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介绍说,一般情况下,他们将车辆登记证做完抵押,再拍照上传,提交公司后台审核,总公司那边一旦审过便会迅速放款,放款后他们再补手续,将车辆登记证原件寄回总部存档,整个贷款流程就结束了。
警方查明,这15本过户成功的车辆登记证书上并没有抵押信息。可刘晶认为,自己都是按正规程序进行,按道理说不应该出差错。
刘晶回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的客源由男友彭一航提供。可男友并没有提供车辆登记证原件,只给她发了一些照片。她找男友要原件时,彭一航解释说这些车主都是外地人,办手续需要时间。于是刘晶没有走公司正常程序做抵押,而是绕开办理抵押手续的工作人员,自行将男友提供的图片直接上传后台,走完手续后公司就放了款。
出于对男友的信任,刘晶没有怀疑他的说辞,想着等自己拿到车辆登记证原件,在规定期限内邮寄到公司就行。可是,彭一航却一直拖延,迟迟没有交出原件。
假抵押,骗贷款
原来,拿到车辆登记证书后,彭一航并未真正做抵押,那些附着了抵押信息的照片是其伪造的。
警方还查明,这15笔银行贷款最终进入了一个名叫王泽锐的人的账户。据此警方认为,贷款专员刘晶、其男友彭一航以及王泽锐,有着重大作案嫌疑。
2021年12月30日,警方在重庆市抓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泽锐,随后又在云南省楚雄州、红河州等地陆续将团伙成员抓获。
随着诈骗团伙成员一一落网,案件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几年前,王泽锐曾在云南省曲靖市开了一家二手车行,彭一航就是店里的员工,他们很熟悉二手车贷的办理流程。后来,王泽锐得知刘晶在贷款公司专门负责办贷业务后,就与彭一航等人商议,试图利用刘晶,骗出贷款。陈建旭等人先用利益诱惑那些急需用钱、征信良好的“客户”入套。从车商处获得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和所有权人身份信息材料后,彭一航就到车管所将车辆过户到贷款人名下。
等刘晶走完贷款手续后,彭一航又去车管所将车辆过户回去,之后他谎称客户不要车了,将车及材料还给车行,车行所有人就将刚刚打进他们账户的贷款转给彭一航。最终,贷款的钱全部落入他们团伙的口袋中。
2022年6月23日,两名主犯被告人王泽锐、彭一航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从犯均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贷款专员刘晶,检察机关认为其涉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现正在进一步补充侦查当中。
警方发现,由于贷款市场、二手车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追求效率和利润的过程中,只注重业务而忽视安全,对原本正规的操作流程进行变通,这才为犯罪发生提供了可能。
二手车商本该谨慎一点,按行业惯例提供少量资料用于中介销售,而不能轻易将车辆证件及所有权人身份材料和盘托出。贷款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贷款人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好处费,随意出借个人信息,否则很可能背上巨额债务,留下惨痛教训。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现在诈骗团伙骗取贷款后私分了,犯罪嫌疑人已经将非法所得的这些财物挥霍一空,但是15名贷款人身上还背负着车贷,这些钱怎么办,该由谁来还?
a1:
这些被害人出于资金周转的需要或者一时手头紧,帮助他人办理贷款,结果却背上巨额债务,让人痛心和惋惜。
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扣、追缴被告人的资产用于退赔。如果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了罚金,导致被告人没有钱去退赔给被害人,那么按照“先民后刑”原则,先对被害人给予退赔,然后再执行罚金。
如果被告人个人财产确实不足以退赔的话,也可以考虑能不能让他的家人帮忙赔偿,因为积极退赔是一个量刑情节,如果积极退赔的话,在量刑上可能会轻一些。
q2:
目前法院已经以诈骗罪对9名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如何看待这个判决结果?
a2:
这些被告人之所以量刑不一样,是因为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一样。
王泽锐首先发现了所谓二手车贷当中的漏洞,组织策划了整个犯罪过程,而彭一航负责根据被害人的征信去选车,然后伪造车证、退车骗贷等等,这些都是诈骗的主体行为,所以他们俩是主犯。
其他人只是负责物色被害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因此量刑要轻一些。
而贷款专员要视情况,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构成诈骗罪还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看她的主观认识。如果事先她和彭一航有过通谋,明确知道买车卖车是假的,车证也是伪造的,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而如果她仅仅是出于对男友的信任,没有严格履行审核手续,那么就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所以,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它们的一个主要区别就是主观认识状态,诈骗罪是故意,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过失。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百万车贷之谜》
记者 |关宏怡 杨帆
来源: 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