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惠翀,男,41岁,是这个真实故事的主人公。原本在一家p2p公司上班,2021年因为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写这个真实的故事意在警醒大家,要真爱自由,敬畏法律,其实生活中违法与犯法就真的是在刹那之间。本故事真实的再现了曾经p2p浪潮的始末,及本人的改造生活,希望大家以史为鉴,远离违法的边缘。本故事也会涉及同行的一些朋友,如有争议,勿喷。
(一)什么是p2p公司
说起这个名词,相信还会有很多朋友感到陌生,这个行业在中国始于2009年,高峰期在中国有上万家大大小小的公司,目前基本上为零。p2p公司就是做法中介,把百姓的钱借给企业或个人,公司赚取中介服务为,严格上来说就是中介业务,公司有两个端口,一个是理财端,俗称去找到闲钱,另一端是贷款端,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公司把有闲钱的人介绍给用钱的人,从而赚取中介费。比较正规的公司,当然是相对来讲,比如红岭创投、宜信、冠群驰骋,他们都是通过银行进行划扣,公司是不直接接触现金的,不过到后期,难免公司会出现资金池的违规现象。什么叫资金池,其实就是把投资者的钱没有先借给企业,而是先拿过来,再找合适的企业,这么做是违规的,因为这样一来就涉及了银行银行的智能,所以就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判决,这个是我个人理解,同行勿喷,不过该行业也存在了近十年,有些事情,你懂得,在这里就不讨论了。笔者是2014年进入该家公司,工作了四年的时间,在以后的章节,笔者会逐步展示笔者从一个职员到一名阶下囚的一些真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