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客户却迟迟不打款怎么办?
对此,税务总局已经事先考虑到了有可能出现的这种情况,专门为这种情况设计了特别的尊龙ag旗舰厅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开“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
当你给客户发了一张200万的发票后,可对方却迟迟都不付款,还拿着你的发票去抵扣,这个时候,一张“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就可以直接解决问题!
由于对方违规在先,开具一张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主要有两大好处!
- 就是可以避免你的公司在没收到进项款的情况下,平白无故地多缴税!
- 通过开“红字发票”,可以倒逼税务局去追查对方公司的那张抵扣发票!追查他们为什么不给你的公司付款?拿着你的发票去进行抵扣的行为,即使出现违规行为,那也是对方的错。(不讲武德的人就应该有人收拾)
注意:红字发票强大,也不是随便拿来乱开的。在开具红字发票之后还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比如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折让协议和合同终止书面证明等等。如果开错的发票未跨月、未认证即可直接作废重开,不需要红冲。
发票背后为什么要经办人签字?
我想很多会计人员在开具发票之后都不会特别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发票的背后签字!为什么要在发票背后签字呢?在解释之前,小编先来讲一个案例!
这是一个“发票不签名”的真实案例:
某税务人员在甲公司检查时发现,有很多张开票内容为“办公用品”的发票,金额都是9800元之类的金额,还有一些发票,票号在背后,开票日期居然在前面。看到这些异常的发票,税务机关拿去鉴定,结果一经证实都是假的发票。
在法庭上,当事人的律师却表示:这些发票是假的酶促哦,但是当初发票报销后,资料就在财务部保管了。现在出示的发票并不是当时提供的票据。
最终判决结果:因为这些发票并没有当事人的签字证明是当事人所提供的发票的证据---按照证据链来讲的话,这种其实确实缺少了一个环节。
最终该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当事人无罪。
尽管有惊无险,最后没有牵连上财务人员,但是从律师的辩词中可以发现,他的言下之意是,经办人并没有在发票的背后签字,那么这张发票就不是经办人提供的,那这是谁提供的呢??试想如果财务在收到报销的发票后,当事人签了姓名,律师还能这么“辩解”吗?
所以,如果财务人员不想无缘无故地当背锅侠,那么就最好在发票背后签个字。为了明确发票是由经办人提供的,经办人要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所以不少公司在制度里就有一条:所有报销的票据,都要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除此之外,当我们在面对报销的时候,会计人员还得注意一下提前检查看看是否是“假发票”。因为很多人不慎丢失发票,为了报销,会选择购买假的发票来充数。
目前,在税务监管的形势下,买卖发票、假发票的风险也在不断地增大,现在税务局也是着重的在打击虚开发票、假发票,所以财务人员一定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