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唐玉莲
9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剑指上海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基协在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指出,上海图斯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出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经查,上海图斯在协会备案的“图斯日进斗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图斯日进斗金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全部资金投向的单一标的为某上市公司股票。2020年5月,上海图斯与某投资公司(未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两份《策略伙伴合作协议》。相关协议约定由前述投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为“日进斗金一、二号”引进并确认投资者、制定投资策略、提供投资建议并实际进行交易操作,该投资公司对基金的一切投资行为全权负责;同时,前述基金所产生的业绩报酬归该投资公司所有;
二是夸大、片面宣传基金产品业绩。上海图斯针对“图斯荧皎11号”基金收益率的宣传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产品业绩的行为。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项,《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取消上海图斯会员资格,并对其进行公开谴责。
蒋科,时任上海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责任人,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项,《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对蒋科进行公开谴责,并要求其参加强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