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稳定协调,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收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亭农商行”)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的不良贷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凡是在本市辖区内的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在华亭农商银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贷款或为他人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含本金未到期但利息已逾期90天以上未清偿的贷款);涉诉涉案类不良贷款的所有借款人及担保人(含退休、退养、停薪留职的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恶意逃废债务类不良贷款。
二、清收方式
(一)主动还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各不良贷款责任人或责任连带人要主动到华亭农商银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承贷网点偿还贷款本息。对短期内不能全额清还的,应主动到承贷网点协商处理,制定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限期还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既未还款又未到承贷网点协商处理的,将作为重点清收对象,由各网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签发催收通知,限期偿还。
(三)协助催收。对公职人员贷款或因其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由各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单位发送协助催收函。对逾期仍未清偿贷款本息的,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责令公职人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代偿义务。
(四)依法催收。对已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不良贷款案件被执行人,应立即到人民法院(法庭)缴纳案款或协商处理。对多次催收仍不还款等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三、违约后果
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一)各银行机构将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名下财产,并依法提起诉讼。
(二)对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移送公安机关按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查封其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账户,并对其名下车辆,房屋等财产进行强制查封拍卖。
(三)人民法院依法对失信人员予以曝光,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四)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转移贷款用途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各位贷款人、担保人珍惜您的良好信用记录,及早筹措资金,尽快清偿拖欠逾期贷款本息,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特此通告
华亭市委政法委 华亭市人民法院
华亭市人民检察院 华亭市公安局
华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华亭市支行
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华亭支行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