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首席记者 董进)记者今(16)日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和人行重庆营管部《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
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得职工同意后,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再予以补缴。缓缴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对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支持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推行租房按月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对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3000元/月;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2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2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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