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恒大商票纠纷增加,结合笔者最近接触的商票纠纷,笔者发现:很多企业对票据状态、什么是申请提示付款、在何种票据状态下应该申请提示付款、申请提示付款遭拒付后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是不了解的,而如何避免、减少企业损失是企业不得不面临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先了解一下关于票据状态的一些知识,以便企业在正确操作提示付款遭拒付后,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的几种票据状态
提示承兑代签收
承兑概念: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汇票行为。
什么时间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即一般我们所见到的商票),作为持票人要在出票日起一个月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如何查看商票是否已经承兑?在商票上承兑信息栏可看到:“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字样。
提示承兑代签收:系收款人通过系统向付款人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在出票人尚未签收后系统自动修改的状态。
提示收票代签收与提示收票已签收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甲、乙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作为买受人为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签发了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商票,那么这个时候乙公司就需要考虑这个商票是否要接收,如接收,那么商票状态就会变成提示收票已签收。乙公司可以在到期日前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也可以在票据到期后向甲公司发起提示付款,到期予以承兑。
背书代签收
背书已签收
按照上面的例子,如乙公司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又背书给丙,在丙尚未接收票据的时候,该票的票据状态就会显示“背书代签收”,如接收了该票据,那么票据状态就会显示“背书已签收”。
那么,当乙或第三人作为票据最后持有人的时候,都应该着重注意在票据到期10天内申请提示付款,如被拒付,在之后线上追索、诉讼追索中,取得优势地位,避免损失。
提示付款待签收
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
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
到期日前申请提示付款后承兑人未予签收-提示付款待签收。如甲公司持有一张商票,2021年8月31日到期。甲在2021年7月29日申请提示付款,如承兑人不予应答,票据系统会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
逾期后申请提示付款未签收-逾期提示付款代待签收。甲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申请提示付款,承兑人未签收,那么票据状态会修改为逾期提示付款代待签收。
到期十天内申请提示付款未签收-提示付款待签收。公司持有一张商票,2021年8月31日到期十天内甲进行了提示付款,承兑人不予应答,票据状态也会显示提示付款待签收。
到期十天内后申请提示付款遭拒付-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甲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第一次申请提示付款,承兑人拒付,那么票据状态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
提示付款已拒付
仍以上述例子进行举例,
到期十天内申请提示付款遭拒付-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如乙公司在2021年8月29日申请提示付款,承兑人甲公司于2021年9月3日(票据到期后十天内)拒付,票据状态即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到期十天内申请提示付款遭拒付-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如乙公司在2021年8月31日申请提示付款,后遭到承兑人的拒付,那么票据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到期十天内及逾期后数次申请提示付款遭拒付-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如乙公司在2021年8月31日申请提示付款,后遭到承兑人的拒付,那么票据状态会变,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拒付追索待清偿与拒付追索已签收
(线上:拒付后追索所有人的时效为6个月,再追索的时效为3个月)
请在查看状态后,尽快进行拒付追索以便有能力的前手进行还款及日后的退票公司。
在票据遭到出票人拒付的时候,我们应当尽快在系统中发起追索通知,如票据其他前手均拒绝付款的情况下,应进行在提示付款拒付后六个月内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
发起拒付追索的意义即在于可能出票人资信能力很差的情况下,其余票据背书人的存在能给最后持有人带来希望。同时,如能通过线上拒付追索到其余前手背书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票据的拒付追索,减少诉累。
票据的顺序出票人甲→乙→丙→最后持有人丁
1.2021年8月31日票据到期,甲于2021年9月15日申请提示付款,后甲拒绝付款。票据状态显示:逾期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只可追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由于丁逾期提示付款,故在系统操作时,其仅可以追索甲,向甲发起追索通知,那么丁的权益保护势将存在很大的风险。
2.2021年8月31日票据到期后,丁于2021年8月31日申请提示付款遭到拒付。那么丁可以向所有的前手甲、乙、丙发起追索通知。票据状态为“拒付追索待清偿”。发起追索后,甲、乙、丙在其票据系统都可看到该张票据,如丙最终同意清偿,票据状态会变更为拒付追索同意签收并清偿。这样票据就到了乙手中。而丙可以对甲、乙进行再追索。
非拒付追索待清偿
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可于汇票到期日前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起非拒付追索;即非拒付追索仅适用以上两种情形。
如我们收到了最后持有人发起的非拒付追索,要查看是否符合以上两种情形,如不符合,不要随便同意非拒付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