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防范电诈系列报道131:
日照公安“断卡”行动
百日会战自4月28日开展以来
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229人
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5人从福建来日照“开银行卡”
结果自投罗网!
日照公安正告那些
妄想开银行卡跑分洗钱的人
切莫以身试法!
,时长00:12
频繁到银行开卡,引起怀疑!
6月7日11时许,日照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市区多家银行工作人员报警,有几名外地口音的男子“频繁光临”日照市区多家银行,均提出办理“开设、注销银行账户”业务。
接到警情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开展研判追踪,第一时间确定了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并锁定了活动轨迹,随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快速联动,不到30分钟就将刘某、庄某等5名嫌疑人抓获。
乔装打扮说谎话,只为开卡!
经查,刘某一行5人租赁汽车,从福建省一路奔驰1000余公里,于6月6日下午来到我市,入住酒店后随即分组寻找银行尝试“开卡”。
刘某二人乔装打扮,特意穿着外卖员服装进入一家银行营业大厅,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开卡用途时,二人谎称自己是外卖小哥,因工作需要开卡。可是俩人无法提供准确住址,遭到银行工作人员拒绝。
在不远处的另一家银行,庄某二人谎称在日照某建筑公司上班,住在单位宿舍,需要每月给父母打款而开设银行卡。俩人因无法提供准确的工作单位地址,再次“开卡”失败。
一张卡每天300元租赁费!
“两位客户都没有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问及为什么开卡,他们语言逻辑前后不一致、说话还有外地口音,我们鉴于目前有人频繁开设银行账户帮助境外诈骗跑分洗钱的情况,就产生了怀疑,第一时间报了警。”银行工作人员说。
“我介绍朋友、亲戚去银行办卡,每张卡给他们每天300元的租赁费,参与洗钱后,再按照每1万元流水抽成30元的比例给他们好处费。”嫌疑人刘某承认,他们之前办的银行卡都已被冻结,为了维持“生意”专门来山东办卡,没想到卡没办成,人还都被抓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手机卡包括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手机卡、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账户、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2022年4月28日,日照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断卡”行动百日会战,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租赁“两卡”的违法犯罪。
“两卡”犯罪有哪些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购买私家车、贷款买房等将受阻。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账户,不能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转账、购物。
3、法律处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日照警方提醒
“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危害极大,极易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日照公安机关严打“两卡”犯罪的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卖、租赁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否则,一旦沦为电诈分子的“替罪羊”,轻则账户被冻结、影响征信,重则涉嫌犯罪、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