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甘某今年26岁,小学文化,是一名惯偷,曾因盗窃获刑,2018年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将父亲毕生的积蓄作为本钱做起了羊骨头汤生意,但是受疫情的影响,生意惨淡,投资血本无归。甘某想东山再起,又缺乏启动资金,便想买一辆奔驰轿车,以便在向银行借款或者寻找生意合伙人时用来撑“门面”。于是,他又做起了盗窃的“老本行”。半年多时间里,他疯狂入室盗窃,所得赃款除了用于日常开销外,剩余的钱积攒下来以购买二手奔驰轿车。
今年1月,甘某窜到环江县思恩镇叠岭村覃某家中盗得5000元现金。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先后窜到思恩镇、长美乡、川山镇、下南乡等多个乡镇作案。为了方便出行,他购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作为作案交通工具。行动前,他都会把车子停在距离案发现场约一公里的地方,然后步行前往目标之地。为了不引起怀疑,他换上迷彩服,戴好口罩,全副武装出行。
屡次作案,频频得手,甘某的作案手法越来越娴熟,他的胆量也越来越大。为了尽快筹集资金,甘某四处寻找作案目标,一旦时机成熟,立即动手。半年多来,甘某几乎走遍了环江县的所有乡镇,随后,他又把目光投放到与环江接壤的贵州省荔波县。6月底的一天,甘某骑二轮摩托车来到荔波县茂兰镇,窜入一农户家中盗得8.8万元现金。至此,甘某盗窃所得的资金累计达17万多元,他花了16.8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奔驰轿车。
有了奔驰轿车作“门面”,甘某的生活过得很“体面”,成为亲友眼里的“有钱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自他犯入室盗窃的第一起案件起,环江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已经关注到他,并开始收集有关他的犯罪证据。“甘某每次作案都是独自一人,并且都做了精心伪装,现场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犯罪证据。”办案民警唐秀实说,“我们办案的最大难点是收集证据,因为他偷得太多了,很多地方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留在现场的直接犯罪证据很少,需要我们收集其他间接的证据来佐证,所以我们没有立即对他实施抓捕。”
有前科的甘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为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专案组决定在收集到更直接、更有力的犯罪证据后再收网。7月11日,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甘某用于盗窃的二轮摩托车被他人盗走,他竟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专案组民警不动声色地受理了他的案件并很快破了案,追回被盗二轮摩托车。同时,专案组也借此机会收集到更多有关甘某犯罪的有力证据。8月10日晚,专案组决定对甘某实施抓捕。在强大的犯罪证据面前,甘某如实交代了他半年来入室盗窃10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甘某已被环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通讯员:林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