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审理,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或仲裁委不受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发出书面通知书,通知双方审理时间。
仲裁开庭审理后,会发出《劳动仲裁裁决书》,申请人赔偿诉求被支持的,裁决书中会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支付。
当事人收到仲裁通知后不出庭如何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也就是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审理当天员工不出庭就按撤回申请处理,并且员工想重新申请仲裁也会不被受理。
用人单位收到仲裁通知后审理当天不出庭,则视为放弃辩护,仲裁委只对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诉求进行审理,然后裁决。如果缺席裁决是依法作出的,则缺席裁决的效力等同于对席裁决的效力。
缺席裁决对缺席方是很不利的,实践中被申请人忘记开庭时间或其他原因不到庭,裁决结果往往都会偏向另一方。
收到裁决通知书后不执行怎么办?
仲裁委审理后发出《劳动仲裁裁决书》,对于裁决结果不服的,应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部分用人单位不知道这些规定不服仲裁判决超过时间不起诉、不按裁决履行、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哪些执行措施呢?
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仲裁判决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劳动者也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在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