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更新迭代,不断地向前发展,但是我们的隐私保密性越来越差。就近几年来看,被冒名开信用卡和盗刷的事件越来越多,其实这些事件都是在不经意中发生的,我们防不胜防。最近小编看到几则新闻:
01、女子遭冒名办多张信用卡成"老赖" 起诉银行获赔:
2012年,纪某的生意伙伴利用其身份证,先后在5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用之透支消费。在逾期未还后,5家银行均向纪某进行催款。因为信用卡逾期,纪某一度被列为“老赖名单”。
在调取个人信息报告后,纪某发现,当初的申请材料为虚假信息,此后,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涉事银行之一的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招行业务人员未尽核查义务,存在过错,应恢复纪某个人信用记录,并赔偿精神损失。
02、申请贷款才发现不良征信记录,原来被银行员工冒名办了信用卡:
林某曾在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后被银行员工冒名又办了一张信用卡,但没有给林某,而是自己使用,并导致逾期没有还款,林某被打入征信黑名单,使得林某现在买车办按揭时遭拒,林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遂告银行名誉侵权。近日,丰都县法院认定银行构成侵权,判决银行注销信用卡,并赔偿1万元。
03、捡拾他人信用卡,冒名盗刷被起诉:
2018年4月8日,刘某某准备上街去超市买菜。因刘某某健忘,丈夫便用小纸条写上信用卡密码贴在卡上,让其带上买菜。刘某某在逛超市返家的途中,一时大意,将信用卡遗失在路边垃圾桶旁。邱某某在接小孩的途中,路过兴隆镇地税所旁边的垃圾桶时捡到这张信用卡。邱某捡起卡后发现背面附有密码,一时起了贪欲,送小孩回家后,立即到附近的农业银行atm取款机上取走6000元现金。
2018年4月9日,刘某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遗失,并打电话询问银行人员发现卡里被取走了6000元,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看完上面3则新闻案例,我们不得不吐槽:尽管银监会再三要求银行批卡必须符合“三亲原则”,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但是依然有银行违规发卡,导致大量非本人申请的信用卡流出。然而最后的结果是,疯狂发卡的银行不但未能发挥纠偏机制,反倒是置当事人于困境之中,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诉诸于法律程序。下面小编总结了一下被冒名开信用卡的套路:
1、不少非法机构为了获取大家的身份信息,忽悠大家说可以代办大额信用卡,有很多因征信问题等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信用卡或对可办信用卡额度不满意的人,就会上当,轻易相信了这些非法机构,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泄露出去,导致被冒名开信用卡。
2、银行员工为达到考核目标泄露用户信息,如:a银行的办卡员拿到消费者在a银行办理信用卡的身份信息后,交给b银行办卡员,b银行办卡员就可以用这些信息再给消费者办一张b银行信用卡,这就使得不少消费者申请了一家银行信用卡,结果却发现自己名下出现了多家银行信用卡。
3、银行办卡员为了获得更高收益,将该用户的办卡信息卖出去,被不法分子获得这些信息后,冒名开信用卡。或银行办卡员以客户名义开信用卡,占为己有。
4、亲朋好友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后,急需资金周转而冒名开信用卡等。
信用卡、储蓄卡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冒名办理或者出售信用卡更不被法律所允许。《刑法》第177条第2款明确规定,冒名办理、收购倒卖多张银行卡属于犯罪行为。
为了防止冒名开信用卡,银行需要严格坚守职责:
1、银行应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银行作为专业的信用卡开办机构,应当完全了解现实生活中存在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申办信用卡的情况,在客户本人未到柜台的情况下,应当针对申请资料进行合理、有效的审查,严格规范开信用卡审核管理,规范审核流程。在申请人递交信用卡申请材料后,银行应对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地址、工作单位、财产等信息。同时,发卡机构应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
2、开展普及征信知识,让金融消费者及时了解个人信用信息产生过程,防止身份被盗用和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财产和名誉损失,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应及时联系银行进行核实取证。
3、强化银行内部员工教育与责任追究。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严防冒名贷款发生事件。
广大金融消费者,被冒名开信用卡的维权之路:
1、如果身份证遗失,要尽快报警或者到派出所做个备案。如果发生纠纷,备案信息将作为证据。此外,个人要尽快补办身份证,新补办的身份证核发日期在公安户籍系统里会有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2、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被人冒名开信用卡,我们要赶紧和发卡银行取得联系,确认开信用卡的具体信息。开信用卡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信息并签字,我们可以到银行申请查看开信用卡时提交的资料,查看相关的记录,与银行协商处理,确认信用卡是被冒名开的,要求注销此信用卡和消除不良信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要承担审核不严的责任。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息。”第九条规定:“对商业银行报送的个人信用进行客观整理、保存,不得擅自更改原始数据。”商业银行应对个人信用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人民银行无实质审核义务,只有信息主体(即金融消费者)申请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查询的权限,不能对数据库进行任何更改。
4、如果信用卡被盗刷,一定要在失卡的第一时间内联系银行,申请冻结,之后发卡银行会帮助注销客户卡片并为客户换发新卡,同时查看资金是否已经从发卡行清算出去,如果没有,会拦截下来。
个人如何预防被冒名开信用卡?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现在有不少网站或是商家搞活动,会要顾客留下一些相关的资料。除非是正规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网站或商家,否则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
2、不要轻信代办信用卡的人,很多被冒名办理信用卡的人就是轻信了同事、同学、亲戚和朋友的推介,而中招了。
3、多关注银行信息动态。定期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与银行信息,开通银行卡、信用卡短信提示功能,一有异常情况立即就可以知晓,也可以快速反映给银行及公安部门。
4、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并且设置复杂的密码。
在此告诫广大金融消费者,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以防泄露,尤其是作为人们最重要的、最隐私的个人信息的身份证等证件,千万不能出借、托交给他人。同时,银行内部要加强风险控制,规范管理,严格信用卡申领的审查、审批,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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