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你转发锦鲤了吗?
最近
小编的朋友圈
都被锦鲤轰炸了
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都在转
我大泉州也没能逃过
↓↓
但是
这些“大奖”都是真的吗?
我们来看看杭州一份被称做
最强劲的“锦鲤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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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去向杭州的
相关商家核实了一下
得到的回答真真是精彩呀
kfc
“我猜是他们自己买的吧”
弄堂里
“我也在纳闷呢!”
川味观
“今天来问我们要奖品,没给。”
山葵家
“没有的事”
……
随便问了
几个奖品列表上的餐饮品牌联系人,
没一个商家知道
说好的联合100家商户
结果后面才开始问商家要福利
重点是商家还没同意!
所以,
这起自编自导自演的大戏,
你们是要干嘛??
有网友在
泉州版的锦鲤推文中
发现了这么一句话
"本平台保留最终解释权"
……
对此
泉州工商部门表示
免费抽奖也不能设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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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锦鲤”抽奖活动的举办方设置了“最终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兑奖条件,泉州市鲤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是提倡消费、收费抽奖,还是免费抽奖,“最终解释权”均不能出现在商家举办的活动中。如果有商家或平台举办“锦鲤”抽奖活动时出现了“最终解释权”这5个字,那么就是设置了霸王兑奖条件,属于不平等条款。”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时,有消费者质疑,“锦鲤”的奖品总额动不动超过十万,甚至多达上百万元,这是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呢?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但是,受最高金额限制的为单个商家。也就是说,为锦鲤提供奖品的单个商家,不能提供超过50000元金额的奖品。“比如信小呆的奖品总额达到300万元,但是每个商家提供的金额未超过50000元,因此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幸运地成了“锦鲤”,但活动举办方却不兑现奖品怎么办?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抽奖无需付费,但市民依旧可以拨打12315,以其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为由向工商部门举报。
另有理智的用户
提醒大家小心自己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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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所以看到这里,
你还要继续转吗?
来源:东南早报综合福建共青团、中国青年报、青春浙江、杭州吃货等
记者:李菁 通讯员 杨思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