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久龙 摄
“现在缴的多,将来‘退休’后拿的也多。”江苏盐城市亭湖区的家庭农场主陈洪庆,看到区里出台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后,改变了自己10多年按“低档次”标准参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做法;宿迁市泗洪县“80”后女性张洁琼,辞了南京新街口商圈的服装生意回乡成为一名种粮大户,她最近增强了未来退休“保障”信心,自己种粮更安心……
这些变化,和江苏一部分县市新推出的一项补贴政策密切相关,即政府引导支持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主“升级”养老保险。这项探索目的是助力稳定种粮队伍、提升种粮职业化水平。
原参保模式 家庭农场主热情不高
家庭农场主是目前规模种粮的重要主体,目前,他们大多按照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存在到龄后养老待遇低的问题。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是强制参保,有些家庭农场主因为未来养老待遇水平低甚至未参保。
以宿迁市泗洪县为例,该县流转土地种粮300亩至1500亩的家庭农场主有319人,其中有51人未缴纳任何养老保险。“不是没有能力参保,而是想到将来每月只能拿到两三百元,没有多大保障,就不想参保了。”45岁的泗洪县家庭农场主张晓飞坦言,虽然低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需要个人缴纳的保费很低,但未来能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不高,对他没有吸引力,宁可选择自己多储蓄来养老。
记者调查了解到,江苏很多家庭农场主与普通农民一样,大多是参保每年五六百元的低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上级财政补贴支持外,县区基本按照每人每年补贴60元,预计年满60周岁且缴费15年以上的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月能领取养老金288元左右,标准偏低。
受访的农业系统干部介绍,当前的种粮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鲜有延伸到养老端。在一些家庭农场主看来,他们的生产方式不同于传统兼业农民,当前规模种粮是一项专业要求越来越高的职业,但他们的职业身份认同感比不上城镇职工,这与养老保险水平待遇有一定关系。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连续规模种粮可申请养老保险补贴
江苏北部平原地区是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家庭农场主人数较多。为鼓励连续规模种粮,减轻未来养老负担,2021年以来,重点依托江苏第三轮农村改革试验,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泰州市姜堰区、徐州市铜山区、宿迁市泗洪县及宿豫区5个县区相继推出针对种粮家庭农场主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支持主要是两种参保类型。一是以定额或比例补贴鼓励参保更高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亭湖、姜堰、铜山三个区对继续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农场主,年缴费档次超过5000元及以上标准的,按照2500元每年定额予以补贴。泗洪县则是按照缴费50%至60%的比例予以补贴,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
另外一种类型是,除宿豫之外的4个县区还鼓励家庭农场主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的县区按当年最低缴纳基数的30%至40%予以补贴,有的县区则予以4000元定额补贴。
补贴对象要符合连续规模种粮的限定条件。各县区对补贴对象设有身份户籍、经营规模、种植时间等严格限定条件,实行“一户一人、先缴后补”。例如,亭湖区规定,补贴对象为家庭农场主本人,为江苏省内户籍,且在当地连续3年种植粮油作物300亩(含)至1500亩,不欠交土地流转租金,以家庭农场名义在亭湖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农场主,还会额外逐年增加200元补贴。”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罗冬雷介绍,目前该区有929名家庭农场主,有123人符合条件且愿意参保更高水平养老保险,两种参保形式各占一半左右。
政策设计注重长久有效和普惠公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处长杜海蓉说,在指导各试点县区设计补贴政策时,始终强调要标准适度、政策可持续,补贴后的“退休金”水平限高也限低,既要保证在当地达到基本生活条件,同时也不主张越高越好,而是保持在合理区间;财政补贴一般占个人缴费部分的30%至50%,基本还是个人出“大头”;补贴对象每年都要审核,一旦家庭农场不种粮了就不再享受补贴政策,确保政策的精准性。
“现在缴的多,将来拿的也多”
记者走访调研发现,试点县区推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后,家庭农场主多数倾向缴纳每年5000元以上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过测算,缴满15年后每月能拿到800多元。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最低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能达到每月1200多元的保障水平。罗冬雷说,前期摸底调查发现家庭农场主参与意愿很高。
“现在缴的多也不吃亏,将来‘退休’后拿的也多。”亭湖区便仓镇家庭农场主陈洪庆说,2007年以来他先后按照每年600元、650元的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看到区里出台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后,他欣然选择了5000元每年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近期,他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了这笔保险,审核符合条件后,他个人银行账户将收到区财政部门发放的2500元补贴款。
“试点县区探索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调动了家庭农场主的种粮积极性,有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杜海蓉说,家庭农场主是未来规模种粮的核心主体,以前的补贴政策侧重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提升养老补贴能增强家庭农场主对未来的预期,能够吸引更多中青年人加入种粮队伍。
几个县区参保数据显示,年龄偏大的家庭农场主偏向选择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年龄小的农场主倾向于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罗冬雷介绍,姜堰区目前符合补贴政策年龄最小的农场主只有30多岁,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吸引家庭农场主的子女继续从事种粮起到促进作用。
“现在虽然种粮收益很稳定,但还是觉得未来缺乏保障。如果有补贴,我当然会申请。”“80后”张洁琼是泗洪县一名较年轻的家庭农场主,大专毕业后,她曾在南京新街口商圈做服装生意,2013年她选择回乡种粮,流转了400多亩土地。目前她参保的是最低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近期她从县农业农村局得知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后很是欣喜,认为这是一项让他们更安心种粮的好政策。
江苏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朱华认为,给家庭农场主参保更高水平养老保险发放补贴,从某种意义讲属于农村地区鼓励规模种粮的“就业”促进政策。由于享受人群规模小,有严苛的限定条件,补贴资金由县区自筹,不占用社保基金,不会冲击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引导作用明显 家庭农场种粮积极性提高
记者调研发现,试点县区农业干部认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花钱少、效果好,建议先行开展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可逐步推广,结合其他政策支持手段,进一步调动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目前试点县区测算的补贴资金都在百万元以下。“资金体量较小,在区财力可承受范围内。”亭湖区委农办副主任刘宏伟介绍,全区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粮食生产类家庭农场共821家,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农场主有129人,每年财政补贴需约33万元。
为防止出现恶意骗补,试点县区都建立了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设定一个家庭农场只有农场主一人能享受补贴,每年会定期核定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一旦发现不再符合及时移出对象目录,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姜堰区、亭湖区还要求土地经营权须在江苏省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竞拍取得,以防家庭农场主在流转时低价租地,损害农民利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徐雪高认为,江苏探索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个人交“大头”、政府补“小头”,引导效果非常明显,不仅有效解决了这部分家庭农场主对“老有所养”的担忧,还进一步调动了家庭农场的种粮积极性,真正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与此同时,在当前种粮队伍普遍老化、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标准总体偏低的背景下,“普惠”式支持提高农民养老金标准也在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据江苏省人社厅介绍,至2022年年初,江苏省已连续第1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连续3年把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记者 段羡菊 郑生竹 赵久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